师资互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推动建立校企人员互派机制,健全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机制,制定本办法。

校企“互派互聘”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构建高水平“双师”素质、“双师”结构和专业带头人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

校企“互派互聘”是指学校和企业双方,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为宗旨,校企双方互相选派人员,以双向兼职、双重身份、双岗一体的形式,形成“互派互聘”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常态机制。

京慧越 师资条件

京慧越根据专业建设的需求,遴选行业指导委员会、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和在区域内具有行业技术领先、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为人员互派互聘的合作单位。

校企互派互聘人员一般应为合作单位在编在岗或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少量离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校企互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校派出的教师应符合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一般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或专业骨干教师。

3.企业派出人员应符合我院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行业认证工程师,并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和专业技术培训经历的专业技术骨干。

工作职责

第十条 企业人员兼任学校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或实训指导教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和参与制定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开发等,共同推进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指导和参与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协助聘请企业兼职教师到学院承担教学任务。

3.指导和参与制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以及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和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引入生产性实训项目,协助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4.根据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企业工作岗位要求,指导和参与中高职衔接、现代学徒制等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结果评价,形成由企业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5.指导或参与开展校企合作课题和教学成果奖研究,开展专题讲座,引领和组织教学改革研讨等。

6.根据工作实际,鼓励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授课和指导学生实践操作,成立名师工作室等。

原则上互派互聘工程技术人员每学期指导不少于40学时。

第十一条 学院教师兼任企业部门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1.指导和参与校企联合科研项目研究、产品研发,为企业科研工作提供理论或技术上的指导、咨询,协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指导和参与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技术服务以及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

3.指导和参与企业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学院专业教学资源,协助企业做好岗位培训、技术培训、生产经营管理培训等工作。

4.指导和参与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协助企业安排、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

5.根据工作实际,顶岗指导学生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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